古代“伪托书论”的学术价值——关于《晋·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》
时间:2022-06-04 来源: 作者:华纳艺术网  点击次数:
《晋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》
彭清扬
中国书店2022年1月出版。
“书圣”王羲之是中国书法艺术的集大成者,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。他的书法作品成为经典中的经典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同时,他的许多著作理论也广为流传。一些经典的书论和名句被学书者奉为圭臬,用于指导书法创作,被书法理论工作者反复引用,成为研究王书法的重要文献。
从唐代开始,历代书法文献中就有编纂王羲之书论的文章。不同朝代,文章数量有差异,文章有异同。说起王羲之的书论,有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:——“伪信”。余少松《书画书录题解》卷12《作者时代及著述年份一览表》从未收录过王羲之的任何一部书论。理由是:“假嘱、失踪、失踪为前三类,故不入书,撰年不详。“可见他对王羲之传世的《书论》的真实性还是有怀疑的。
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,除了《自论书》,王羲之名下的大部分书论都认为自己不假,其余的都属于部分或全部的伪信。之所以说是假的,一是其书论在后世被无意误传,或者一知半解的人随意附加,有些是别人学来的,导致了一些书论的错误表述,但并不影响原文的主旨和原意。二是后人对好人的虚假信任,依附王羲之名下流传,属于所有的虚假信任。可以说,这种冒充前朝大书法家的造假者,是古今通行的做法,也是一种习惯性的技巧。
古代的书论,尤其是唐以前的书文,有很多伪要求。但是,我们不能说假话,一听到是假的就全盘否定,更不能偏听偏信。而是要辩证地看待它的虚假,进行理性的思考和研究,取其精华为我所用。对待古书理论可以灭恶补正,但不能整体看待伪,也不能从优劣判断真,因为“真”不一定正或优,“伪”也不一定恶或劣。而是要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系统的研究,去粗取精地批判继承,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。
虽然王羲之的书论是假的,但从艺术的角度来看,他的书论仍有存在的价值,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而有意义的影响。书法家王世徵说:“这些书论,无论从整体内容还是文笔,都是后人(或南朝或初唐)的伪信。只是保留了他们的文字或反映了他们书法实践的整体追求,使这些书学理论具有了不可忽视的意义,从而弥补了这一时期书学理论史的空缺。而且这些书论流传已久,成为古代书法文献的一部分,有价值的内容需要认真探讨。”
王羲之书法理论的内容涉及书法风格论、技法论、鉴赏论、书家论等各个方面,基本上可以说是王羲之书法思想的真实反映。因此,可以作为研究王羲之书法作品的参考,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了解。虽然人与人的阅历、修养、悟性不同,但“学古人之艺,总要细细体会”,才能有所收获。虽然后世对书法的研究有不同的目的和方向,但大多受王羲之书法观的影响,所以后世的书法文章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引用王羲之的书法。
鉴于此,笔者选取王羲之的《晋王羲之书论解析与图文互证》 《笔势论十二章并序》 《题卫夫人〈笔阵图〉后》 《书论》 《用笔赋》 《记白云先生书诀》 《自论书》作为研究对象。在收集已发表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
作者在写作过程中,以拙著《清刘熙载〈艺概书概〉解析与图文互证》为例,充分参考古籍资料,借鉴前人研究成果,以符合本书主编梁洪先生确定的《中国历代书法理论研究丛书》的体例:一、全书论述原文,二、评论,三、翻译,四、图文分析互证,五、研究总结。其中“图文解析互证”部分,重点对王羲之书法理论的笔法、字法、章法、墨法进行解读,并使用相应的书法作品图片和实物图片加以说明,达到笔画笔法传说与相关书论互证的效果,即“图文互证”。
“图文互证”是本书的研究重点和亮点,也是我们对古籍理论研究新方法的探索。这个方法虽然有创新,但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。在梁洪先生编写的《大学书法教材系列》和他主编的《经典碑帖笔法临析大全》中广泛使用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《图文互证》是根据本书技法理论部分对具体书法本体语言的图解,根据图片对文字进行分析,即“文-图-文”。“图文互证”的关键不仅仅在于“认证”,而在于“互证”。也就是说,“图”不能仅仅是“文”的映射,“文”也不仅仅是为了说明“图”,而是两者相辅相成,互相说明,可以一致,类似于国学大师王国维所提倡的“双证法”。作者试图通过图文分析、互证的方法,深入挖掘王羲之的书论,试图将原本“高大上”的书论解析成清晰的图文,既能得到专家的认可,又能接地气,让读者一看就懂,一目了然,并运用到书法学习和创作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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